加盟合同書 合同編號: 甲方: 乙方: 公司地址: 地址: 電話: 電話: 傳真: 傳真: 法人代表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,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,本著“平等互利,誠信合作”的原則,于合作期內開設加盟店一事,達成如下協議,雙方應共同遵守。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.甲方的權利 1.1 倡導經營“博思特”家政連鎖事業,并擁有“博思特”注冊商標的所有權; 1.2 根據市場需要,在各個城市設立加盟店/連鎖店; 1.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所必須提供的市場反饋信息; 1.4 在服務項目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,對服務項目計劃進行綜合性援助。 2.甲方的義務 2.1 向服務合作伙伴提供九項服務, A、統一的使命責任感 ;B、統一的品牌;C 、統一的價值理念;D、統一的運營模式;E、統一的市場操作;G、統一的行為識別 ; H、統一的培訓; I、統一的宣傳; 2.2 提供各類管理文件、各類業務表格、管理規范及流程。 2.3 乙方需要辦理非法人執照時,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續,乙方辦理的費用自理。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.乙方的權利 1.1 擁有“博思特”商標名稱的使用權及營業推廣權; 1.2 依照甲方策劃的服務活動、廣告宣傳、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的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; 1.3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; 1.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技能培訓; 1.5 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的指導并進行經營活動。 2.乙方作為“博思特”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經營者,必須恪守以下義務,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: 2.1 認同博思特家政公司倡導的連鎖經營理念,遵守甲方關于“博思特”連鎖經營的各項規章制度; 2.2 負責經營管理本區域的加盟店以及品牌的推廣、項目的開發工作; 2.3 依照甲方的標準,保持加盟店的結構及形象; 2.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,專門從事經營活動,實行自主經營,自負盈虧,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 2.5 維護經營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; 2.6 要認識到作為博思特家政公司連鎖店的社會使命,忠實地為顧客服務,建設規范的品牌加盟店; 2.7 在加盟店的裝修方面,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形象標準執行; 2.8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 “誠信務實,永做最好”的服務宗旨服務客戶。 2.9 乙方必須在當地有固定的門店,門店面積不小于150㎡。門頭不少于2.5米。 2.10 乙方必須保障通迅工具的暢通并配置傳真機等信息傳遞工具,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。 2.11乙方必須誠實、合法經營,如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不規行為,發生經濟糾紛及訴訟案件,均由乙方獨立承擔,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。 第三條 加盟費 1.加盟金。每個加盟店為_________元,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公司支付。此加盟金不返還。 2、服務質量保證金。每個加盟店為_________元,每個加盟店在簽訂加盟合同時向總公司支付,滿兩年后確認無損害“博思特”品牌形象及重大服務質量問題,即退還該保證金。 3、管理費。每個加盟店簽訂加盟合同后,第一年屬于培育期,向總公司支付管理費 元,以后每年向總公司支付管理費 元。 第四條 保密義務 1.乙方不得隨意將有關公司連鎖的計劃、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。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,若有違反,并給甲方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,必須根據相關要求予以賠償。 1.1 有關經營服務的價格,模式及服務內容等事項; 1.2 有關乙方的經營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盈虧等; 1.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項。 第五條 禁止行為 1.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為,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: 1.1 向第三者轉承包或提供經營的方案或策略; 1.2 向他人轉承包或轉借配發的物品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復印件; 1.3 以本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,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類的其它連鎖,或有連鎖關系; 1.4 向他人轉承包或給第三人提供擔保抵押,出借經營權的證照時; 1.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項。 第六條 不可抗力的責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障礙時,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并承諾不追究甲方的責任。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權 1.當乙方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,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: 1.1 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; 1.2 不遵守甲方服務原則,欺瞞、坑害客戶造成不良影響時; 1.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勸告,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; 1.4 不遵守加盟費、管理費、服務質量保證金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; 1.5 停止營業時; 1.6 有損害信用言行,已妨礙或將會妨礙連鎖活動時; 1.7 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使用加盟店公章、合同章對外簽約合同時,乙方因此項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,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第八條 合同終結的處理 1.解除本合同時,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: 1.1 立即停止使用“博思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”的商標及帶有“博思特”公司的標識; 1.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內外裝修,招牌標志,廣告物等,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,標志,廣告物,資料等上交甲方,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;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,甲方可自行執行,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; 1.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文件及授權牌等物品; 1.4 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; 2.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,也要嚴守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。另外,任何時候要保證不得有對“博思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”不利的言行。 第九條 合同效力 1.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。以后在期滿時雙方都沒有異議的情況下,本合同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,以后依此執行。 2.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,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議的,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。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.乙方自愿申請加入“博思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”加盟店,一旦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,如果申請退出,甲方不負責退加盟費,并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。 2.如果由于乙方的經營行為,給消費者造成損失,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,與甲方無關。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.有關甲方的說明:“博思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”是甲方的公司名稱,“_________ ”是甲方的連鎖加盟店名稱。 2.有關乙方的說明:乙方已充分的解讀確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,并承諾本人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應盡的義務,用于經營的款項全部屬于自有資金。 3.本合同簽約地: 4.本合同訴訟地: 5.本合同簽訂必須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生效。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執行,本協議一式兩份,雙方各持一份,簽字蓋章后生效。 甲方(蓋章): _________ 乙方(蓋章): 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(簽字):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(簽字):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|